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延安广电办,杨凌示范区广电局,韩城市文体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西影集团、陕西广播电视集团,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近日,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结合总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置
根据总局要求,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共4类扶持项目。省局初评后择优报送总局参加全国的评审。
二、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请主体
(一)各有关部门、社会企业、事业单位、播出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及个人,均可申请2018年度“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项目扶持。
(二)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2018年度“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三)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高校、协会等社会机构均可申请2018年度“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
三、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2018年度“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需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完成。
(二)申请2018年度“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需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围绕重点主题和重要内容,有规划的传播了一批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机构还需满足总局61号令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且所属的各个频率频道每天播出的优秀公益广告总共不少于20条次。其中,播出“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的公益广告占总播出量的比例,将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
(三)申请2018年度“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需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培训、作品征集等活动,能够制作或选评出质量优秀的作品,且本地区或部门已设立“公益广告专项扶持资金”。
四、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需填写《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推荐表备注可注明主创人员姓名,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1中“作者姓名”一栏不超过5人。如为个人报送作品,在“制作机构”一栏中填写“个人”即可(需同时填写身份证号);单位报送作品无需填写身份证号。民族语等作品,应一并寄送作品普通话文稿或翻译文稿。
2、推荐的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需报送光盘一份。光盘标签注明作品名称和报送单位。
3、申报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需填写《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推荐表中“主要工作成果”要求如实填写(附材料):制度建设情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制作、播出、展播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情况和成绩,包括广告名称、时长、播出频道或平台、条次等各项情况。
4、申报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需填写《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推荐表中“主要工作成果”要求如实填写(附材料)。
(二)时间及程序要求
1、2019年2月25日之前,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或“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者本单位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播出情况(填写附件1、2、3),报送至报送至所在地市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省局不接收各县区的材料)。
2、2019年3月8日前,各地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完成征集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项目名单报送省局传媒处;陕西广播电视台及各有关单位将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局传媒处。
3、省局按照《陕西省陕西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对所报送的作品和传播机构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报送总局参加全国评审。
4、各市局、省台推荐扶持项目数量上限为:“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6个;各市局推荐“优秀播出机构”不超过2个,“优秀组织机构” 1个。其他相关部门推荐扶持项目数量上限为:“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2个。
(三)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2、电视类作品。鼓励各部门制播4K超高清格式的公益广告作品。(1)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
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
(四)各市局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扶持项目的组织、报送等各项工作。要坚持把正确导向放在首位,强化内容审核把关,推荐导向正确、质量较高的作品。
五、2019年宣传工作要求
(一)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要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聚焦主题主线,突出重点,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努力营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二)省、市播出机构要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作为重要的宣传任务,纳入今年宣传总体规划,从资金、机构、队伍等方面做好保障。总局将专门组织评审推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公益广告。
六、省局传媒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晓玲
联系电话:029-85496095
传真电话:029-87966055
联系地址: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邮政编码:710061)
请各地市级广电行政部门接本《通知》后,立即向辖区内有关机构做好传达,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报送工作。
2019年2月1日
链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