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广电新闻出版局、韩城市委宣传部,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广播电视台)、西影集团,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2021年,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工作主线,认真开展“全民全运”等主题宣传,创作播出了一批精品佳作,营造了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显著。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提升,社会参与更加广泛,作品数量质量显著提升,传播渠道不断拓展,取得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的积极性,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作品,现将我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22年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陕西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立“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省局专项资金给予扶持;设立“优秀组织机构”,给予表彰。同时,将择优申报总局项目扶持。
二、申请主体
(一)省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或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或“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三)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可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应在2021年内制作完成,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中播出过和未公开播出过的作品均可参与评审。
(二)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1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确保播出时长和条次,注意优化排播,提高传播效果。
(三)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1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申请机构或其所在地区是否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扶持,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评审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2022年3月15日之前,各地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并向省局报送通过初审的扶持项目材料。陕西广播电视台及各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局报送。
2.各地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扶持项目数量:“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6个,推荐“优秀播出机构”不超过2个,“优秀组织机构”1个。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扶持项目“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2个。
3.省局按照《陕西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对所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申报总局项目扶持。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类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3.报送的广播类、电视类作品单部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2、3、4)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申请“优秀播出机构”或“优秀组织机构”,还需报送单行推荐材料一册(含综合报告及旁证材料)。
3.《作品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4.所有材料电子版及全部作品刻录一张光盘,或存储在一个U盘内。
五、2022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主题主线和重大时间节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推出一批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全面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公益广告创作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引领扶持,调动制作播出机构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有利于精品创作生产的良好环境。要严格执行播出要求,加强监测监看,科学合理编排,把握好时度效,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引领社会风尚。要大力推进全媒体多平台传播和融合传播,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宝
联系电话:029-85496392(传真),15353567849
邮箱:kingboom54@163.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陕西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2.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请表
3.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
4.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
5.作品汇总表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