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省广电局举办了《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讲报告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生胜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省广电局根据省发改委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别邀请了西安交大和省发改委的同志做了条例的宣讲和政策解读。旨在提升省广电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合规高质量发展,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刘生胜同志在宣讲结束后总结指出,这次《条例》宣讲报告会对加快我局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推行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营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局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了全面规范和基本遵循;对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和诚信中国建设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局领导,局机关公务员,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宣讲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