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台开办法治陕西大讲堂之<律师讲法>节目的建议》(第635号)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媒体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及陕西广播电视台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由局台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局宣传处和台总编室进行了扎实细致的调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的措施。现答复如下: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法律实施。长期以来,我局及陕西广播电视台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政治方向,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喉舌作用,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传播、普及和提高工作,在节目设置方面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通过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介绍典型案例、培育法律精神。尤其是“七五”普法规划及其要求实施以来,更是将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作为法制类节目的重中之重来抓,大容量安排法制类节目播出,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受众的一致好评。
一、陕西广播电视台目前法制类节目设置和播出情况
目前,陕西广播电视台多个频道、频率已开办有五档法治类节目,其中广播节目两档、电视节目三档。具体为:
1.陕西新闻广播——《说法时间》
《说法时间》是一档全新的法制节目,由陕西新闻广播于2009年改版后推出,其前身是早在1996年就已开播的《时代法治》节目。《说法时间》主要以涉法新闻事件和重大案件为背景,以听众热线独到、真诚的观点为主线,由法学专家和律师结合法理情理进行总结式的专业点评分析,节目形成了《说法时间》特有的集新闻性、评论性、参与性、普法性为一体的全新样态,引起听众的广泛关注。《说法时间》节目的收听规模始终稳定在120万人左右,节目组每年接待来访群众1000人左右,每年接入直播室的热线有1500条左右。在原陕西人民广播电台进行的历次收听情况调查中,《说法时间》节目始终名列前茅。 2008年,《说法时间》节目制作团队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节目组还经常在线下举办各类普法活动。
2.陕西交通广播——《金牌大律师》
《金牌大律师》是陕西交通广播开办的一档以律师说法为主要形式的广播法制类节目,安排在广播的黄金时段(早晨6:00至6:30分)播出。《金牌大律师》节目邀请多位优秀律师,通过广播节目普及法律知识、探讨法律问题、倡导法治理念、推进法制建设,开办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3.都市青春频道——《法治微前沿》
《法治微前沿》栏目是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借助优势平台,整合陕西省公检法司等优质资源,倾力打造的一档法治专题日播栏目,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档大型电视法治专题类节目。该节目每期30分钟,主要报道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典型案例,侧重以案说法及普法。这档日播版节目每天13:17首播,当晚23:38重播,社会反响很好,赢得了广大受众的认可,我省《广电节目评议》曾多次刊发专稿对节目予以表扬。
4.公共文艺频道——《新说案》
《新说案》是一档以法制社会为题材的纪实类节目,该栏目充分借鉴现代广播电视节目表现手法,讲述法律案件故事,穿插案件视频素材,把发生在全国的大案、要案一一展现在观众面前,是反映社会百态、引发法律思考的“法制故事汇”,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5.体育健康频道——《警界》
《警界》栏目是陕西广播电视台体育休闲频道与西安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的一次重要牵手。《警界》栏目的开播是公安系统开拓新闻宣传阵地,提升法治新闻舆论影响力的一次重要尝试。节目把公安人员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严惩违法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完整地呈现给观众,为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起到了十分积极作用。
同时,陕西广播电视台还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律精神,所有频道、频率的法制类节目都可以在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即时点播。
二、关于开办《律师讲法》节目的有关问题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管理规定,频道、频率节目内容安排必须符合相关媒体的定位,某一节目内容的播出时间也有明确的比例要求,不能突破。鉴于广播电视节目的整体布局、节目播出资源等因素的限制,以及节目定位应尽量避免重复的要求,陕西广播电视台作为综合性媒体,还需要合理安排其它节目的播出。故在目前陕西广播电视台已有五档法制类节目的情况下,再新开设法制类节目需要通盘、慎重考虑。
虽然您开办《律师讲法》节目的建议目前还难以实施,但我们会充分研究并吸收您的建议,将“律师讲法”内容安排在我台现有法律节目中予以着重体现,或在现有节目中以专栏的形式集中呈现。这样不仅能够充实已有法制类节目的内容,又可以借助原有节目的影响力进行“律师讲法”,收到更加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拟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
1.对现有各频道、频率播出安排做进一步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尽可能综合平衡,拓展增加法制类节目播出时间,并在较好的时间段相对集中播出优秀的法制类节目,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法制宣传的覆盖范围,增强传播力度,提升收视效果,提高传播效能和影响力。
2.建立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频道、频率的联系机制,积极向其推荐优秀法制类节目。同时,建议我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及各地市政法部门也加强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频道、频率的联系,向其推荐更多的优秀法制节目,加强法制宣传和普及,提升陕西影响力。
3.进一步重视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尽量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较多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及陕西广播电视台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广电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并对我们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来明善,电话:8796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