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昌博委员:
您提出的《传承红色基因,用影视讲好陕西故事》(第420号)收悉,感谢您非常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提案。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201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陕政发〔2012〕34号),支持影视精品创作,对列入省级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的影视剧予以资助,对荣获国内外大奖或在央视播出的影视剧予以奖励。一般而言,列入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或在央视主频道播出的,大多都是红色题材和主旋律影视剧。就近三年来讲,先后有24部电影、20部电视剧、16部纪录片、6部动画片、7部广播剧列入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共获得扶持资金10655万元;9个电影剧本、9个电视剧剧本、3个广播剧剧本列入省重点文艺资助项目,共获得扶持资金99万元;33部作品央视主频道播出,获得奖励资金8420万元。
2.随着我省影视产业的蓬勃发展,相关政策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特别是对红色题材和主旋律影视剧的扶持资助上,亟需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为此,我局经过认真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并反复征求宣传、财政、国土、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陕西电影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和《关于支持陕西电视剧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将从财政、土地、金融、税收、人才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支持影视产业的繁荣发展,以上两个意见将经有关方面同意后予以出台,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其中,对红色题材和主旋律影视剧,将进行重点扶持,采取对剧本创作、生活采风、拍摄制作等予以扶持,对三性统一、双效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荣获国内外大奖、宣传提升陕西影响力的予以奖励等一系列办法措施,加强红色题材和主旋律影视剧的创作生产,努力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佳作,肩负起传承红色基因的责任,肩负起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责任,满足好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5月4日
(联系人:石香莉 电话:8549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