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示(网络平台传播综艺节目)-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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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提示(网络平台传播综艺节目)
时间:2025-04-16
来源:媒体融合发展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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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近年来,广电总局积极推动网络平台传播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更广传播,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进一步规范综艺节目网络传播秩序,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鼓励网络平台重点推荐、传播优秀电视综艺节目,为电视节目开辟新的传播渠道,触达更广泛人群。

2.网络平台传播电视综艺节目属于节目转播行为,不得先于电视台播出,播出版本也应与电视台播出版本一致,且不得以删减片段、幕后、番外等为噱头传播电视台播出版本之外的内容。

3.网络平台首播的综艺节目,应按照网络综艺有关管理规定落实节目管理要求。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