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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6100000160006468/2019-00060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广播电视局 成文日期 2019-10-28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19-10-28 08:32
来源:政策法规处

徐江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於古道文化景区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2019年]第5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有关加大商於古道文化景区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成效及措施向您简单汇报。

    3集电视纪录片《商於古道》在央视纪录频道播出后,进一步扩大了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在全国的影响力。根据现行的管理政策,除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电视纪录片外,一般题材的电视纪录片不需要管理部门立项审批和内容审查。前期,我局不掌握电视纪录片《商於古道》的拍摄制作情况。2019年4月,了解到《商於古道》有关情况后,我局第一时间推荐《商於古道》申报参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的2019年第一季度优秀国产电视纪录片。

    尊敬的徐江博代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政策和资金两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商於古道文化景区项目的支持力度。

    1.政策层面。一是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结合景区重大文化活动及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的知名度。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宣传渠道的同时,充分利用“陕西头条”“听陕西”等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二是积极协调推进电视纪录片《商於古道》在陕西卫视等平台播出。三是及时跟进《商於古道》参评优秀国产电视纪录片进度,争取作品顺利入选。

    2.资金层面。一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陕政发〔2012〕34号)的精神,协助《商於古道》版权方申请落实央视播出奖励资金。二是推荐《商於古道》按时申报2019年度全国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

    尊敬的徐江博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贾  丽,联系电话:029-8796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