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要求,陕西广播电视台响应中国电视版权委员会提议,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发表《陕西广播电视台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声明》分别发表于陕西广播电视台的新闻频道、都市青春频道、新闻广播、陕广新闻频率及所有频率频道的官方微信、微博和客户端,同时还在陕西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西部网和陕西头条进行发布。《声明》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从新闻作品的版权归属、新闻作品的合法使用、新闻作品的版权监控及对新闻作品的授权、侵权、维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声明。《声明》全文简明扼要,意在维护新闻作品版权权利,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版权合作机制。自《声明》发布之后,陕西广播电视台总编室版权管理机构陆续接到来自社会各界大量的咨询电话,就版权授权、版权合作事宜进行咨询和商讨。

    陕西广播电视台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发表《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这一举动,郑重表明了陕西广播电视台在开展新闻节目版权保护、打击新闻节目侵权盗版上的积极态度及维护行业权益的明确立场。

编审:孙勇    责任编辑: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