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编制《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具体参见《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访问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进行查阅(网址:gdj.shaanxi.gov.cn)。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网址:gdj.shaanxi.gov.cn)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后,在网站站内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本机关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省广电中心编播大楼2011室,电话:029-85258979)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8979,029-87966180

    传真:029-85230801

    电子邮箱: sjbgsxx@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中在线填报。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1.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局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申请费用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邮编: 710061

    局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渠道,链接地址:http://gdj.shaanxi.gov.cn/zfxx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033

 

                                                                                                (2011年11月28日发布,2019年9月12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