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监管依法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

    (一)高度重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根据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精神要求,成立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查。强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坚持把法治工作列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全局的工作规划和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确保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深入、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我局每年根据国家总局的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印发我局的《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明确了推进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科学立法、严格守法、公正执法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广播电视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监管。

    1.深入实施管理优化工程,强化节目监管。始终把导向管理落实到采、编、播的各个环节,严格督导落实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完成陕西卫视29个节目备案调控,约2500小时公益类节目备案统计。组织局台相关人员参加总局新闻宣传电视电话周例会34次,编发《广电节目评议》刊物29期、《宣传提示》6件,处理违反宣传纪律行为1起,提醒、纠正宣传报道中的尺度把握、节目引导、报道质量、错别字等各类问题60余处。

    2.认真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活动。截至11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686人次,执法车辆159辆次,检查酒店等场所212家,各类批发市场、家电市场90个,共查处违法销售点2处,没收卫星接收设备905台(套),拆除违规接收设施57台(套),对存在问题的4家酒店进行整改。

    3.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强化各领域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全面清理整顿借国庆70周年之际的商业炒作广告,实行广告监测情况月反馈,9月下旬开始实行周反馈,截止11月底,严肃查处了总局责令整改的违规广告5件,共下发《违规广告整改通知书》39份,下达《违规播放广告处罚通知书》5份,对10个播出机构的170条次违规广告进行了处理,对未经审核备案和未按备案内容播出的21档医疗养生节目进行了停播处理。

    4.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影视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全省99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许可证》审核换发工作。受理完成22家企事业广播电视站《许可证》的审批发证工作。6月份对全省违规播出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并督促2批次共5家违规播出机构整改。年初完成了全省影视机构年度审核工作,687家机构审核通过了602家、不合格和注销机构85家。新批机构经营许可证235家,变更换证78家,目前全省制作机构837家,新批准增长速度历年来最快。

    5.扎实开展打击黑广播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继续开展打击黑广播工作。建立了非法频率监听机制,向省无委办、省公安厅报送西安地区“黑广播”7次共30个频率,协助公安部门取缔“黑广播”29个、查扣“黑广播”设备20台(套)、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个。

    6.积极开展IPTV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以来,共下线境外电影211部,境外电视剧206部,网络电影446部,网络电视剧496部,网络综艺节目6049部,海外音乐557部,体育节目1624部,下线2个违规视听类专区、6路轮播频道,下线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新东方专区;建立了IPTV规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全省IPTV规范对接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协调指导完成了IPTV监测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在管理好我省16家持证(包含6家备案)网站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全省共约870多家包含网络视听内容的非持证网站的监测,全天候轮回监测这些网站的网络视听节目,严密监测增量网站和增量视听内容,确保万无一失。

    (三)公正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建成了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制定了《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以陕新广字〔2016〕13号报送给了省政府办公厅。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检查,我局互联网监管平台于2014年9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监测工作主要采取依靠系统自动巡检,结合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系统每日对全省16家持证备案网站(其中西安白鸽网、华山网加入城市联盟)中的视听节目进行24小时不间断搜索巡检。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检查和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活行业发展活力

    (一)严格执行,改革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我局能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委宣传部有关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专题会议的要求,上报了我局《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精简。18项行政审批事项由事前审批改后置审批,全部实现了“先照后证”。坚持严把标准,严格审批,阳光审批。按照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前期审批事项梳理的方法和步骤,对省市县三级除行政许可以外的其他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完善了事项要素,实现了“四级四同”。经过相关处室的共同努力,我局完成了98项(办理项109项)事项的梳理工作。在国务院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梳理形成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共计上传监管事项清单35项。对此,省职转办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提出表扬。

    (三)下放委托,行业营商环境日益优化。支持陕西自贸区建设,向自贸区下放9项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权,与西咸新区管委会等6家自贸区管委会全部签订行政许可委托书。依据《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第214号令,与除西安市以外的各市局签订委托书,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批准、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2项行政管理事项,依法委托各市局实施。依据《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第212号令,和各个自贸区、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等13家单位签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委托其“设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许可”。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五年来从326家跃升至目前的837家。

    (四)网上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在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后,及时下发《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投入运行的通知》,高质量完成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开展电子证照目录梳理及数据汇聚工作,填报了面向法人颁发的11种许可证《电子证照目录信息采集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一网通办的要求,核对上报我局“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任务清单,按时填写上报《省级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清单》。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按照中、省文化体制改革要求,为规范执法活动,每年都举办全省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全省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了加强对我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沟通,举办全省文化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广电业务培训班;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重要的时间节点,每年组织举办一期“法润三秦大讲堂”普法报告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与党内法规建设”学习专题报告会或法律进机关活动,行业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

    四、加强学习,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

    局党组中心学习组落实学法任务,党组会专题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在日常的普法宣传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每年年初下发了《局年度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省系统学法、用法、宣法提出要求。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在实践中得出的深刻体会是,要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建立法治政府,建立法治政府的核心在于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必须由切实有效的措施手段督促。这就是我们强调的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它既是工作抓手,更是用执法监督来倒逼建立法治政府。反思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列出的普法计划、实施的时间及步骤安排等,往往会因为各种因素而不能很好地同步落实;少数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普法方式方法做得还不够。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的思路

    (一)进一步夯实新时代广播电视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用法治引导从业行为,规范行业秩序,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责任担当,筑牢执法基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修订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办法,并真正在工作中遵章行事。其次,在全行业形成完备的广播电视法律规范体系,依法推动广播电视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行业的提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按照中、省部署,加强行业治理,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贯彻落实广电总局“法治建设加强年”工作部署,完善行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配合国家总局做好拟修订的31部重要法规文件的修改意见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