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版权局),杨凌示范区广电局,韩城市文体广电局,省内各版权相关产业单位:

    近年来,我省版权相关产业单位和广大版权工作者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按照“激励创作、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版权工作为维护民族创新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积极推进版权产业发展,有力保护了作者和作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版权市场的秩序,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为树立版权示范典型,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推动我省版权工作,加快我省版权战略的实施,强化政府扶持力度,促进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数字动漫、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工艺美术、广告设计等版权相关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经单位申报、市局初审、省局评审、组织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版权工作成绩突出、具有示范效应的西安交通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西部电影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广播电视台等3家单位授予“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各市(区)、各版权相关产业单位和广大版权工作者,要以版权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版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的引导作用,推动智力成果的创新与运用,为我省版权事业和产业的繁荣发展,促进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版权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