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新局,陕西广播电视台,省内各视听节目网站、电影院线、互联网出版机构:  

    4月26日,是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版权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版权局的通知精神,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其中在省内各广播电视台、视听节目网站、电影院、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站发布版权公益宣传广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时间  

    4月25日-29日。  

    二、发布内容  

    以版权保护为内容的视频和以“保护创作,推进运用”主题为内容的海报(在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srftd.gov.cn/下载)。  

    三、发布形式  

    在省内广播电视台、视听节目网站、电影院、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站发布。  

    四、发布要求  

    各媒体要在黄金时段、主要版面和醒目位置发布版权公益视频和海报,采取彩印、套红等方式,使受众喜闻乐见。各电影院线要安排所属影院在每部电影放映前先行播放公益广告。局版权管理处、宣传处、电影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科技事业与数字出版管理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版权公益广告发布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陕西省版权局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陈选康 王新民 联系电话:029-85496392 85496158)

中日韩版权公益宣传片.mp4

中日韩宣传海报(原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