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省级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2018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谋划,认真贯彻执行,要联系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2018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版权局。

陕西省版权局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孙  涛   电话:029—85496118,传真85496158

    邮  编:710061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邮  箱:sxbqc@163.com)

陕西省2018年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实现追赶超越的关键一年,继续巩固和扩大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更为迫切。根据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和〈2018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版函〔2018〕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关于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认真落实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强化软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制度与技术并重,正版化与信息化同步推进,巩固扩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快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完成,逐步推进民营企业、重点行业领域正版化工作,努力促进我省软件正版化工作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长效机制,规范软件使用管理

    1.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及各地市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抓好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监管、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等关键环节,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政策落地生效。各地、各部门要夯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强化环节管控,进一步完善软件采购、软件使用及资产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配套制度。(各级政府负责,各级版权行政部门牵头、各软件正版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软件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根据财政部规定,修订完善省级党政机关通用软件配置标准,从制度层面规范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党政机关软件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严格审核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软件资产配置计划,与采购管理相结合,定期核实采购数据。(省财政厅牵头)

    3.推广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指导党政机关以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印发的《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为抓手,坚持制度与技术并重,建立健全正版软件管理制度和正版软件管理台账。(省版权局牵头、各软件正版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

    4.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推进各地、各部门落实新采购计算机时,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严格审核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购置计划,经同级版权行政部门确认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流入各级政府机关,也避免重复采购等浪费情况。要加强对软件采购检查验收环节的管理,准确核实所需采购软件的权利状况,对软件的供货商加强监督,对提供盗版软件的销售商坚决予以打击和查处。要继续研究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衔接的具体措施,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合同对软件兼容性、授权方式、使用年限、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省财政厅、省版权局分工负责)

    5.优化党政机关软件采购服务。做好2018年党政机关软件采购服务,指导各地改进采购工作,进一步丰富协议供货软件产品种类,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软件联合采购范围。(省财政厅牵头)

    6.继续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软件集中采购。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帮助省属国有企业降低正版软件采购价格,节约信息化建设成本。(省国资委牵头)

    7.研究探索金融机构软件集中采购模式。做好金融机构软件采购服务指导。研究行业集中采购方式方法,帮助行业机构降低正版软件采购价格。(省银监会、省证监会、省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密切协调配合,巩固扩大软件正版化成果

    8.进一步巩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督促各党政机关建立起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注重考核和问责制度的落实,切实保证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到人、问责到人。各地、各部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的工作规范化来抓落实,年中的工作动态、督查情况要及时向省版权局反馈,在全省形成一个正版化工作的良好氛围。(省版权局牵头、各软件正版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继续巩固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制定2018年省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对2017年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进行督导和回头看,要保证企业按照计划按要求把正版化工作落实到位。要注重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考核考评,对存在工作不重视、制度不落实、发生侵权纠纷等不良现象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监管。要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国资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计划,扎实推进监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省国资委牵头)

    10.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下发《陕西省推进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规划》,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做好调研、摸清底数,借鉴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有益经验,积极有序推进我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省工商联要与省版权局密切配合,制定下发我省2018推进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要结合“四好”商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明星民营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省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加大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推进上市企业、出口企业,以及教育、卫生、铁路、邮政、烟草、旅游、勘察设计等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主体责任

    11. 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随机抽查10家省直机关。对2个地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进行抽查,对1个地市政府进行全覆盖督查。对2017年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整改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督查本区域本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网信办等配合)

    12.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要继续加大对省属国有企业的督查力度,对2017年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切实把遗留的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实督查组人员力量,对20家省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加大对总部以下各级企业的督查,督促企业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按照中省的要求按计划全面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省国资委分工负责)

    13.开展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项督查。要组织开展对10家事业单位的督促检查,开展对上市企业、出口企业、教育、卫生、铁路、邮政、烟草、旅游、勘察设计等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促检查。省工商联要做好对相关民营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省版权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4.继续优化督查方式方法。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技术手段优势,扩大督查深度和广度。推广使用软件检查工具,通过高技术手段提高督查效率。(省版权局牵头)

    (五)、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同步推进,保障信息安全

    15.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结合。推动省级机关及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建设与软件正版化同步进行,信息系统兼容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国产办公软件等国产软件,采购的计算机软硬件兼容国内外主流操作系统软件。倡导使用国产软件,助推信息系统自主安全可控。(省网信办牵头、省版权局配合、各软件正版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安全结合。推进省级机关及各地各部门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安全融合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防范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风险。(省网信办牵头、省版权局配合、各软件正版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17.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纳入2018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把侵犯软件著作权纳入征信体系建设,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重点打击提供盗版软件的供应商和最终用户故意侵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省版权局、省公安厅分工负责)

    18.依法查处软件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加大对软件行业等重点领域的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工商局牵头)

    (七)做好软件正版化的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

    19.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及时普及软件正版化知识,利用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等媒体报道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典型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省版权局牵头)

    20.做好正版软件培训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培训,强化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及时发布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省版权局牵头)

    21.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信息库。完善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各行业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规范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流程、报送内容和报送要求。建立涵盖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工作进展、软件采购和软件使用管理等信息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信息库。(省版权局牵头、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行业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22.继续做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的评选工作。要在总结2017年评选经验基础上做好2018年的评选工作,要树立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激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性。(省版权局牵头)

    四、工作要求

    23.强化组织领导。在坚持“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各级政府及企事业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4.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推进本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同级及下一级各部门、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

    25.各地、各部门要在5月30日前向省版权局上报本地本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12月20日前上报软件正版化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软件正版化工作动态、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