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局相关单位:

根据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1.努力研究探索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有一定专业文字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正确分析处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

3.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并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期间,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出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2.思想政治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获得过县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

3.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经验或选树的典型在全市或全行业范围内交流推广,对推进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较突出作用。

4.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四)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必须独著)。

2.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有内部刊号的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等。

3.在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著作(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根据有关要求,本次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

2.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离开政工岗位的。

3.离开政工岗位2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

4.两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二、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全称、申报授权码”后,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及本《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应的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本人聘任中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本人确认表格信息填写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

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应写明公示起止日期、公示对象、公示范围、公示主要内容及公示结果),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主管单位。

(三)主管单位审核汇总(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

主管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负责对本系统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政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以上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出具《评审委托函》,均打印加盖公章后转换成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至政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发至邮箱:1439650245@QQ.com)。

(四)评审结果公示

省广播电视局政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省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有关事项说明

1.关于初次参评人员的评定。按照《关于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思政职办〔2017〕3号)执行。

2.年限及业绩成果要求。申报评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在岗时间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研究成果发表时间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3.政工师正式发表出版和获奖的研究成果,每篇字数报纸类不少于1000字,刊物类不少于1500字。正式发表出版和获奖成果必须提供作品原件、获奖证书和颁奖单位的表彰文件原件。

4.评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5.申报人员须提交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份、二寸照片一张。

6.申报人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需在申报系统提交扫描件。申报人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提交word格式。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2.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

3.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之前已申请过登录账户的单位此次不必重复申请)。

4.各用人单位在出具委托评审函时,应对参评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对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评审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5.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6.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各用人单位上传时间截止2021年10月15日,主管单位审核汇总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

联系方式:刘锋、闫瑞 029-87966068

技术支持:029-82210159

工作QQ群:560322872(参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加入,申请时需注明单位和真实姓名)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