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广电新闻出版局、韩城市委宣传部,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影集团,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引导和鼓励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创作质量,增强公益广告传播力和影响力,省广电局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市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省局组织评审并公示,最终确定了陕西省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获扶持的作品和单位将由省局颁发荣誉证书及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标准:

(一)广播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每部2万元,二类作品每部1万元,三类作品每部0.5万元。

(二)电视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每部5万元,二类作品每部2.5万元,三类作品每部1万元。

(三)优秀传播机构,每个1万元。

专项扶持资金由省局直接下拨给各被扶持机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各市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被扶持机构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和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积极引导,认真发挥主流媒体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请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支持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创作更多更好的公益广告作品,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传播水平不断提高。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