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陕西省广电局主办,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承办的2023年度“陕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文艺类、播音主持类作品的评审工作经过省广电局严格把关、省广播影视协会的全力组织,目前全部完成。

全省12个地市及省广播电视台共报送参评作品419件,其中新闻类167件(广播新闻47件,电视新闻120件),文艺类145件(广播文艺64件,电视文艺81件),播音主持类107件。县级台参评作品共108件。根据评审规则规定的获奖比例,本着公平公正、同等质量下优先考虑县级台的原则,经过各评审组集体评议,初步评出获奖作品153件,占总参评数量的36.5%。其中一等奖16件,二等奖51件,三等奖86件。现将评审结果和优秀组织机构(具体名单参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如对公示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广电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5496012    邮箱:20370830@qq.com

附件1:2023年度陕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审结果

附件2:2023年度陕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优秀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