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18〕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我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公告如下。

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共三科)、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共四科)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其中包含上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考务费。除考试费外,不得向考生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二、上述费用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自觉接受财政、价格部门监督检查。

三、以上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