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广播电视集团,西影集团: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举办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案例分享(第一季)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转发你们。

    各市、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机构要深刻认识到,组织开展此次专题网络培训是总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广播电视主业主责,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与运营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的实际举措,务必迅速将此项培训融入增强“四力”教育实践之中,列入广播电视节目创作与运营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内容,全员兴训参学,着力立足本职岗位实践学习新典型、领悟新理论、掌握新知识、开创新业绩。

    省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9-87966031。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2019年4月18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举办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案例分享(第一季)

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广人发〔2019〕91号·2019年4月8日)

 

    为进一步深化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作,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和创新性发展,定于2019年4月开始,面向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台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案例分享(第一季)专题网络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台节目编导、策划等创作人员,节目推广、融媒体运营人员。

    二、课程内容

    专题为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案例分享系列培训第一季,共7门课程,7学时。主要内容为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及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等节目主创人员分享创制经验。完成任意5门及以上即满足结业条件,可在线生成和打印结业证书。

    三、培训安排

    1.时间要求:2019年4月1日—2019年7月30日。

    2.学习方法:

    电脑端:打开浏览器登录广播影视远程教育培训网http://net-training.chinasarft.gov.cn(首次登录学员需先注册),点击进入“培训专题”页面,选择相应专题参加学习。

移动端: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trainingsarft,关注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进入“在线学习”页面登录学习,未注册学员需在电脑端注册账号后再进入微信公众号登录学习。学员学习情况将自动记录,并生成学习档案。

    3.结业条件:自主选学,培训完成任意5门课程即满足结业条件,结业证书可在线生成和打印。

    四、组织管理

    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加强宣传督促,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本次培训课程可纳入各地、各单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员参训学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总局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网络学习的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091937。  

    总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8609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