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gdj.shaanxi.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电话:029-87966017。
一、总体情况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回应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有序开展。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广播电视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结合政府网站考核和“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公开版块设置,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一是以门户网站为平台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5条;发布公示公告39条,在线征集3条,主动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为政策出台提供决策依据;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2条,及时公布《陕西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陕西省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决算》等重要财务信息;公开发布政协提案1条,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通过局网站咨询投诉栏目答复处理网民留言124条。二是以新媒体(官方微博)为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76条,累计粉丝30000余人。三是做好重点信息发布工作。2020年局网站持续更新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批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答复完毕。2020年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信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不涉及个人隐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和内容维护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一是依规设计公开栏目页面,完善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依规设计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确保专栏专用,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完成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0〕7号)要求,完成门户网站旧域名注销等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按时做好网站栏目内容和错链断链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五)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管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各部门承担本部门信息的公开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积极组织参加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工作实务培训班、省委网信办组织的省级部门IPv6改造及信息化顶层设计培训会、省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省级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业务系统操作培训班。举办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培训会,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
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通过专项经费支持政务公开和网站运行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2 |
0 |
34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217.0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指南中缺少编排体系;二是是部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不准确。三是部分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比如政策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没有同步公开。四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页面设计还不完全符合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明确公开事项,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重视做好政民互动栏目,并做好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四是注重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定期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进行排查,消除不准确要素,提供全面、规范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五是创新工作方法,下大力气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信息搜索的便捷性,为广大网友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