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2-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mtrhfzhwlstjmglc/2021-00001  发布机构  媒体融合发展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公开日期  2017-02-23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大型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省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六)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全省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政策措施,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省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授权组织查处省内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领导陕西省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着力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着力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着力推动精品创作生产,着力启动版权强省战略,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着力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着力全面从严治党,锐意改革创新,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奋力实现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追赶超越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围绕主题主线抓好新闻宣传。做亮主题主线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广播电视“头条”建设,大力推动节目创新创优。全年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中央“三台”发稿达到500条以上。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时度效。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播前“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严格报刊审读、图书书号实名申领、重大选题备案、成书审读,加强影视剧创作引导、备案公示、审查把关,筑牢安全防线。

    (二)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突破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夯实融合发展的支撑平台。加快广播电视智慧化发展。扩大广播电视融合网试点,在西安业务试点基础上,今年起在市县试点,打造智慧广电N(小区、小镇、学校、厂矿等)、电影主题小镇、电影主题公园等。继续推进新闻出版大数据中心、知识资源服务中心、出版发行数据服务中心、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等推广运用。

    (三)启动版权强省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支撑。制定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及做大做强版权产业的政策文件,建立版权统计体系。大力支持版权基地建设。大力开展版权公共服务。积极探索试点版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行好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全年作品登记数量达到5000件。地市文广新局加挂版权局牌子。用好每年1000万元版权发展专项资金,推进省级、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单位创建,支持版权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脱颖而出。积极推动版权“走出去”。建立版权“走出去”激励机制,扶持奖励版权输出,推动版权对外贸易。

    (四)推动精品生产攀登高峰。加强精品创作策划和引导。年生产电影50部,院线票房实现12.5亿元,电视剧产量达到17部,图书出版品种数量达到10900种。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实施“五个一”精品工程。完善扶持激励政策,不断加大对精品创作生产的投入。

    (五)提升出版广电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巩固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等惠民工程成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广电扶贫·宽带乡村”项目建设,力争完成30万户。

    (六)加快推进出版广电“走出去”。建立“走出去”基础数据库,夯实“走出去”基础。深入实施对外交流。做好重点项目推广。增强“走出去”合力。

    (七)切实抓好行业监管。认真抓好导向监管,持续打击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记者、假新闻,加大报刊和广播电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加强版权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加强行业市场监管。完善现代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化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做好安全播出工作。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树立选人用人良好导向。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名人名品工程”,培养文化影视代表人物,特别是名作家、表演名星、名工程师和名主持人等,实施“百优计划”、“师傅带徒弟”等传帮带计划,加大岗位交流、研修学习、出国深造力度,加快人才整合转型,推动从业人员全员融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省政府直属机构,现设17个内设机构。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纳入部门预算共有11家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具体如下: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技术推广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音像资料馆(陕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保障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广播电视台本级,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广播电视中心管理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陕西广播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

  陕西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监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画报社,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按照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6﹞107号)精神,2017年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纳入部门预算单位由15个整合为1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纳入部门预算共有11家单位,人员编制共计1268人。实有在职人数1380人,离休人数48人,退休人数902人。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105人,实有在职人数110人,离休人数16人,退休人数115人。

    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数30人。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技术推广中心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人数31人。

  陕西省音像资料馆(陕西省版权保护中心)事业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数5人。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保障中心事业编制34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退休人数11人。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心事业编制36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18人。

    陕西广播电视台本级事业编制711人,实有在职人数968人,离休人数27人,退休人数526人。

    陕西省广播电视中心管理处事业编制38人,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人数35人。

    陕西省中波台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98人,实有在职人数137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114人。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监管中心事业编制26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

    陕西画报社事业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数46人,退休人数1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车辆195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459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履职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共19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45.73万元。

    2017年局本级履职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共11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4.18万元;陕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保障中心履职专项业务经费项目1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陕西广播电视台履职专项业务经费项目1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1.40万元;陕西省广播电视中心管理处履职专项业务经费项目2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5.45万元;陕西省中波台管理中心履职专项业务经费项目4个,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7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收入预算总额40,087.9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8,130.33万元;其他收入190.64万元,此项收入为下属单位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陕西省广播电视中心管理处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5.21万元,此项为原下属单位陕西省广播电视传输中心遗留问题提取备用;上年实户资金余额1,681.72万元。2017年总收入较2016年预算减少18,861.08万元,减少32%。主要是由于陕西广播电视台收入减少14,400.0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减少4,293.97万元等方面因素。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16年预算减少11,797.63万元,减少23.63%。原因主要是陕西广播电视台收入减少14,400.00万元,以及财政预算调减人员工资160万元,增加机关上卡人员第13个月工资42万元,调资补助227万元,2016年调资增加医保、公积金等其他经费197.37 万元,增加养老保险1,266.00万元,扣减已安排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取暖补贴1,788.00万元,增加省级广播电视体制改革补助经费2,638.00万元,增加扫黄打非专项经费180.00万元。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支出预算总额38,570.7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8,130.33万元,实户资金余额列支164.52万元,其他资金列支275.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2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4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3.33万元,其他资本性1,122.40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由于省级广播电视体制改革,部分职能、人员划转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广告收入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科目与上年对比相应减少。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130.33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31,916.60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83.70%,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213.7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6.30%。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标准,包括教育支出326.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18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366.6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49.9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213.73万元。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标准,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是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等基本信息数据,按定额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7年预计基本支出31,916.60万元,主要为:在职上卡统发工资津补贴等997.54万元,第十三个月工资42万元;事业单位工资专户(基本工资)5,447.70万元,事业单位工资专户(绩效工资)12,954.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97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4.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2.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33.11万元(含未分配事业单位改革补助1,612.00万元);住房公积金1,465.25万元;个人采暖补贴(在职)162.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06万;商品和服务支出2,741.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40万元。由于省级广播电视体制改革,部分职能、人员划转集团,公共预算拨款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科目与上年对比相应减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较2016年无变化。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576.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6.50万元;公务接待费57.36万元。2017年较2016年下降了3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了29.96%;公务接待费下降了60.03%。“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广播电视体制改革,部分职能、人员划转集团,相应各项支出调减。

    2017年局机关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7年较2016年下降了1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1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大多数是购买十年以上车辆,车辆维修费用较高;公务接待费下降80%,是根据近年公务接待的实际情况压缩了预算。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会议费11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12万元,依据2017年本级工作要点安排。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培训费326万元,较上年增加20.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列支其他资金支出的培训全部列入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77.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7.16万元,提高39.31%,原因是定员定额标准提高。

    7.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0.40     万元,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及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等;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咨询和档案移交服务。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没有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