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雪亮工程”共享联网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bgs/2023-00001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1-29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因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就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雪亮工程”共享联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雪亮工程”共享联网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4万元人民币(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一套,流媒体应用服务器1台,视频联网服务器一台三部分。

(1)综合管理平台具备监控资源汇聚管理能力、视频图像共享服务能力、视频图像存储调用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可支持上万级别视频监控图像资源的汇聚管理、共享服务,为实现区域的“可视、可查、可控”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2)流媒体应用服务器利用服务器的双网域,实现取流分发、转码分发、多网域分发,支持流媒体标准协议RTSP、ONVIF、支持400万/800万、1080P、720P、CIF、QVGA等分辨率类型间的降分辨率转码;用于处理视频图像资源的汇聚和交换,具体包括视频汇聚、视频转发、电视墙等功能。适用于取流分发、转码分发、多网域分发的需求。

(3)视频联网服务器利用服务器对接部门/地市,并且改为GB/T28181-2016协议满足的平台,上级平台实现视频转发汇聚的功能;面向平台域间联网对接场景,为通用行业提供视频业务相关联网服务,支持为平台提供符合视频相关标准的视频资源联网、码流传输与控制能力,支持媒体流转码以及联网抓图能力,同时提供联网数据采集分析能力。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可以不提供);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响应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以上资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于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六、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磋商文件不收费。

七、响应文件送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12点(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报名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明细报价单等资料送至长安南路336号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报名并验证真实性,否则视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八、磋商有关事宜

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

地点:陕西省广播电视局21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查看响应文件和磋商。评分项目及权重:价格(30%)、技术方案(50%)、售后承诺及业绩证明(2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9-87966020孙老师 电话:029-85496090;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