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保健品消费市场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围猎”乱象的建议》([2019年]第464号)收悉。对第四条 “广电部门、新闻媒体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正确引导。对于保健品宣传广告要严格审查,不能成为不法商贩“围猎”老百姓的帮凶” 的批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广告播出工作的监督指导!您提出的批评建议完全正确,我们会认真研究落实好你的建议,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把我省广播电视工作做得更好,让您及各位代表满意!让广大电视观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

    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的严肃查处,是我们多年来坚持不懈工作的重点之一。去年以来,为整治“保健品”广告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协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全省各级广电部门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严肃查处。今年8月份以来开展建国70周年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再次将“保健品”广告纳入重点监管项目。从近期的监管成效看,全省广播电视保健品宣传广告逐步规范,整体情况明显好转,虚假、违法保健品等广告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势头。

    一是对养生类节目进行审核备案和清理整顿。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要求,指导和规范医疗养生节目的审核备案工作,严格审查医疗、健康类节目中嘉宾的资质,共对22档未经审核备案和未按备案内容播出的医疗养生节目,采取了坚决停播处理。目前,经审核备案的在播医疗养生节目仅有6档。国庆期间暂停了医疗养生广告的审核备案工作。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美容等违规广告进行查处。对在播的食品、保健品医疗、药品等七大类广告进行了逐项排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台认真复核其广告批文。对批文过期的,坚决予以停播;对未按批文播出的,责令播出机构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文重新修改制作,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播出;对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治愈率和疗效等内容及含有夸大功效,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坚决停止播出。今年,我局就下发《违规广告整改通知书》39份,下达《违规播放广告处罚通知书》5份,对10个播出机构的170条次违规广告进行了处理,其中对 “健力安糖硫酸软骨素加钙片”、“福康堂铁棍山药粉”等8条保健品广告进行了停播处理。

    三是强化对广播电视商业广告播放的日常监管。对全省的省、市级广播电视台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每天进行轮流抽查。同时,对上月违规广告进行跟踪回看,以防查后不改;对严重违规广告,及时下发《违规广告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每月编发《监听监看简报》,进行情况通报,督促整改;对我局监测中心监测不到的县级广播电视台的广告播放情况,我们采取不定期实地抽查,现场处理违规。对违规发生率较高的医疗养生节目,我们实行备案制度,并对重点内容及重点频道、频率实行重点监测。

    四是妥善处理投诉,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都向社会公布了广告播放投诉监督电话号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定期办结并回复,督促播出机构及广告客户做好售后工作,对有问题的广告坚决予以停播。属于群众误解和投诉不实的做好解释工作,进而赢得了广大群众对广播电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总的来说,我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能够自觉强化自律意识,建立了相应的自控防范机制,较好的规范了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广告内容,已经建立和形成了健康有序的广告经营播放秩序。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广告治理效果不平衡,虚假、违法广告没有从根本上杜绝清除;广播电台医疗养生节目变相发布广告等问题依然存在;播出机构在广告内容鉴别、审查把关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提升;部分企业和广告业主缺乏诚信守法意识,群众意见大,投诉多;市、县级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手段比较落后。

    耿莉萍代表,您提出的批评建议对于我们做好今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非常感谢!按照您的建议精神,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坚持以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药品、医疗、食品等广告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在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虚假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规范医疗养生类节目。坚决清理以节目形式,变相宣传产品进行拉托,证明疗效,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等违规内容。

    三是加大对播放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对违规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停播整个频道频率广告的或者暂停频道频率播出的坚决停播,并向社会公开曝光,通报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大对县级播出机构监督检查。对省局广播电视监播系统继续进行健全完善和升级,实现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全覆盖。

    五是进一步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推进协同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对广告主、广告公司违规黑名单制度,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将列入黑名单,不准再在广播电视上播出广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0月14日 

(联系人:景建军,电话:029-8796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