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怀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电视媒体加强秦腔艺术传播的建议》(第4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建议中所说,秦腔艺术是我国传统戏曲艺术中最古老的剧种之一,是中华民族传统戏曲艺术宝库中的瑰宝。作为地域性的广播电视媒体,我局及陕西广播电视台对秦腔艺术的宣传、传播、普及和提高高度重视,尤其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文化艺术工作“大发展、大繁荣”要求以后,更是将秦腔作为文化艺术类节目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大容量安排秦腔节目播出。目前,陕西广播电视台多个频道、频率每天都安排有多档秦腔类文艺节目的播出。具体为:
(一)电视方面:《秦之声》时长60分钟,公共频道每天17:30播出;《秦声飞扬》时长30分钟,公共频道每天21:05播出;《秦之声》(一套版)时长70分钟,新闻资讯频道每天15:40播出;《国风秦韵》时长45分钟,陕西卫视每周六11:15播出;《忙罢戏楼》时长60分钟,农林卫视每天6:54播出。
(二)广播方面:新闻广播《梨园秦声》每天19:00—20:00播出;戏曲广播《好戏没嘛哒》每天10:00—11:00,《天天有戏》每天12:00—13:00,《有你就有戏》每天14:00—15:00,《戏迷乐翻天》每天16:00—17:00,《戏苑直通车》每天18:00—19:00,《今天我是角儿》每天19:00—20:30,《戏曲老唱片》每天20:30—21:30,《夜话秦腔》每天22:30—00:00分别播出;农村广播《900 点戏台》每天09:00—10:00,《长安大戏台》每天19:00—20:00,《戏曲百花园》每天21:00—23:00分别播出。
此外,陕西广播电视台电视和广播每年都不定期组织送戏下乡、秦腔大赛、秦腔·豫剧擂台赛、春节戏曲晚会、戏迷联欢会等活动,现场录制的活动视频和音频也会安排在该台电视和广播节目中播出。同时,陕西广播电视台所有频道、频率的秦腔节目都可以在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即时点播。
二、普及与提高齐抓共进。秦腔在我省和西北地区有着非常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城乡群众的喜爱。作为主流广电媒体,我局和陕西广播电视台一直把秦腔艺术的普及提高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普及方面,电视和广播都开办有专门的栏目。比如,每年开办的秦腔大赛活动,吸引了我省和临近省份的众多秦腔爱好者和戏迷朋友参与;在提高方面,电视和广播的秦腔栏目都开办有专家点评环节,帮助戏迷朋友提高演唱水平。为此,陕西卫视频道还与省文化厅、省振兴秦腔办公室合作,开办了《国风秦韵》栏目。该栏目每期邀请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演唱,然后由专家点评——开辟出专门时间开办地方戏曲节目,此举在全国卫视频道中也极为少见。
三、综合平衡,拓展秦腔播出时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管理规定,频道、频率节目内容安排必须符合相关媒体的定位,某一节目内容的播出时间也有明确的比例要求,不能突破;我省外来人口相对较多,众多大学有着大量外省籍学生、不同地域的文化需要融合交流,所以,陕西广播电视台作为综合性媒体,还需要合理安排其它文化类节目的播出。目前,陕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和戏曲广播为主要播出秦腔节目的频道和频率。
四、关于开办专门频道问题。在目前媒体融合发展和广电市场化运营强势推进的形势下,在陕西广播电视台已有主要播出秦腔的“公共”频道和“戏曲广播”的情况下,新开设播出秦腔的专门电视频道需要通盘、慎重考虑。
早在2012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之初,相较现在更为适合开办秦腔专门频道,陕西广播电视台也曾考虑整合公共频道,开办以秦腔为主要播出内容的“公共·文艺”频道,并于2012年经我局上报当时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但最终未获批复。在全国范围内,限于电视频道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国家严控新增频道或改变原有频道定位的政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多年未批准开办新的电视频道。
以上是结合您的建议,对陕西广播电视台目前秦腔节目设置和播出情况的说明。同时,我们拟采取以下五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秦腔艺术传播工作:
1.对现有各频道、频率播出安排做进一步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播出时间,并在较好的时间段相对集中播出优秀的秦腔戏曲节目,提升电视秦腔播出的收视效果和影响力。
2.鼓励频道、频率联合专业秦腔院团不定期送戏下乡,并开辟专门时间播出活动视频、音频。
3.积极争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尽快批复陕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上星播出(已上报,待批),进一步扩大秦腔节目的覆盖范围,增强传播力度,提高传播效能。
4.建立与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的联系机制,积极向央视推荐优秀秦腔节目。同时,建议我省及各地市文化主管部门、秦腔院团也加强与央视戏曲频道的联系,向央视推荐更多的优秀秦腔节目。
5.进一步重视秦腔艺术广播电视传播工作,尽量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较多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及陕西广播电视台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广电媒体的秦腔艺术传播工作,并对我们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