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延安广电办,杨凌示范区广电局,韩城市文体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西影集团、省广播电视集团、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有关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保密委和省国家保密局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工作要求,经研究,自通知之日起,报省局官网发布和上报信息,一律填报《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核表》(可通过省局官网http://www.srftd.gov.cn[表格下载])。原《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开发布(非涉密)资讯审核表》即行废止。

    各单位、各处室在上报和发布信息时,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对违反规定,造成失涉密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