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广电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广电新闻出版局、韩城市委宣传部,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影集团,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数量和质量,更好地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省局开展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市级广电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省局评审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了陕西省2019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获扶持的作品和单位将由省局颁发荣誉证书及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标准:
(一)广播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每部1.5万元,二类作品每部1万元,三类作品每部0.5万元。
(二)电视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每部4万元,二类作品每部2万元,三类作品每部1万元。
(三)优秀传播机构。一类机构每个4万元,二类机构每个2万元,三类机构每个1万元。
专项扶持资金由省局直接下拨给各被扶持机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各市广电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被扶持机构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出工作,向获扶持单位学习,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努力发挥主流媒体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引导,认真统筹,加大投入,制作更多高质量的公益广告作品,积极参加总局和省局扶持项目评审,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传播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