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广电新闻出版局、韩城市委宣传部,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广播电视台)、西影集团,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通知》,为结合总局要求做好我省2020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陕西省2020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立“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省局专项资金给予扶持;设立“优秀组织机构”,给予表彰。同时,将择优申报总局项目扶持。
二、申请主体
(一)省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或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或“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三)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可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应在2020年年内制作完成,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中播出过和未公开播出过的作品均可参与评审。
(二)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0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且每天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20条次。申请机构播出“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的情况,是评审的重要参考。
(三)申请“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0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申请机构或其所在地区是否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扶持,是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评审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2021年6月3日之前,各地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并向省局报送通过初审的扶持项目材料。陕西广播电视台及各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局报送。
2.各地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推荐扶持项目数量:“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6个,推荐“优秀播出机构”不超过2个,“优秀组织机构”1个。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扶持项目“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每类不超过2个。
3.省局按照《陕西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对所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申报总局项目扶持。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类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3.报送的广播类、电视类作品单部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2、3、4)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申请“优秀播出机构”和“优秀组织机构”的单行材料及旁证材料(装订为一册,带封面、目录)。
3.《申请扶持作品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4.所有材料电子版及全部作品应一并存储在一个U盘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宝
联系电话(传真):029-8549639215353567849
邮箱:kingboom54@163.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处(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36号,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陕西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
2.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申请表
3.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
4.优秀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
5.申请扶持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24日